关于开展第二届吉林省资本市场青年骨干培育暨 领军人物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
根据《吉林省资本市场青年骨干培育暨领军人物选拔计划》安排,为继续推动吉林省资本市场快速发展,满足我省战略发展对资本市场专业人才的需要,充分发挥促进会各成员单位的资源优势和专业优势,我会决定开展第二届吉林省资本市场青年骨干培育暨领军人物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推荐1名青年骨干,由秘书处审查确定40人。
二、培育时间
2020年全年。经过培育和实践,在2020年末根据各学员得分情况选拔10人为“吉林省资本市场十大青年领军人物”,为我省资本市场的未来发展培养精通业务、品行兼优的优秀青年人才。
三、培育方式
1.专项培训。充分利用各成员单位及外部优质业务培训资源,为培育对象开发设计有针对性、专业性和实操性的课程及项目;
2.实操支持。由培育对象组成“吉林省金融服务团”走访、调研省内实体企业,为企业量身制定《综合金融服务方案》,并做好持续跟踪、对接、支持工作;
3.外部学习。组织培育对象到知名机构学习或参与项目;
4.拓展活动。组织野外拓展和业务讨论会等活动,建立互信,增强协作能力和专项业务水平;
5.其他可提升培育人员业务水平的活动。
四、入选条件
1.各成员单位青年骨干,精通所在单位主要业务,可独立或组织团队承做项目;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年以上资本市场相关行业工作经验;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现任所在单位部门总经理助理及以上级别;
(2)勤勉敬业,在本单位连续工作2年以上,业务能力强且取得突出的工作业绩(需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资格、保荐代表人资格、CFA等任一金融行业相关高水平专业资格的人员。
4.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较高的团队合作和服务意识,做事认真负责,可承担一定的工作强度;
5.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国家形象,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
五、推荐程序
1.成员单位推荐。按照本通知要求,在2019年12月25日前推荐1人,详细填写吉林省资本市场青年领军人物培育计划报名表(附件1)、英才学员承诺书(附件2)反馈至促进会邮箱,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2.审查筛选。由秘书处根据推荐情况和实际需求对推荐人员进行审查,最终确定40人入选并将结果对外公示。
六、相关费用
培育期间学员参加各项培育活动产生的交通费、食宿等费用原则上由所在单位承担。
七、组织管理
由吉林省资本市场发展促进会秘书处负责组织实施,请各单位对推荐人员给予支持和督导工作:
1.推荐人员参加本计划但因故不能继续参加的,须向促进会提交替换人员名单;
2.未经请假而无故缺勤培育项目的学员将直接影响参与“吉林省资本市场十大青年领军人物”年终评选,视情节轻重,秘书处有权将此类学员进行除名。
八、联系方式
促进会:王立超,姜久锋,孙成伟
电 话:18519661666,13664336050,13341444521
邮 箱:jilinziben@163.com
附件:1.吉林省资本市场青年领军人物培育计划报名表
2.英才学员承诺书
吉林省资本市场发展促进会
2019年12月17日
附件1:
吉林省资本市场青年领军人物培育计划报名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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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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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 照 片 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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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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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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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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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 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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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社会 关系 |
姓名 |
称谓 |
年龄 |
政治面貌 |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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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 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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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简历 |
起止年月 |
所在工作单位及部门 |
从事工作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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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 领域 及 工作 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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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英才学员承诺书
为确保第二届吉林省资本市场青年骨干培育暨领军人物选拔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本人承诺如下:
一、本人自愿参加本届培育计划,提交材料的信息真实、准确,符合《关于开展第二届吉林省资本市场青年骨干培育暨领军人物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
二、培育期间严格遵守吉林省资本市场发展促进会相关规章制度,遵守各项纪律并服从促进会秘书处管理。
三、未经允许,不会擅自对外代表吉林省资本市场发展促进会参加各类活动或宣称自己是促进会工作人员。
四、参加促进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期间,严格服从促进会统一安排,注意人身财产安全,配合做好相关安全工作。
五、不做有损促进会形象之事。参加活动期间不发生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蓄意滋事等恶性事件。
六、培育期间,因违反本承诺造成的自身伤害问题由本人负责,造成他人伤害或单位的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本人熟知并全面执行以上条款,接受吉林省资本市场发展促进会的检查、监督。如违反上述承诺,所造成的后果和任何损失(包括人身伤害事故),均由本人负责。
承诺人:
年 月 日